<aside> 💡 各單位報名職員人數規定如下: 1、選手人數在20人(含)以上,得置職員4人(含領隊5人)。 2、選手人數在12人至19人時,得置職員3人(含領隊4人)。 3、選手人數在6人至11人時,得置職員2人,(含領隊3人)。 4、選手人數在5人(含)以下,得置職員1人(含領隊2人)。 5、每隊職員報名人數教練至多2名。

備註:國小男、女童組各項目得增列選手就讀學校之 實際指導 教練各 1 人,已登錄各單位職員者,不得再登錄 請登於備註欄 )),不受單位註冊總人數及單 項報名職員人數之限制。 以田徑、 游泳 、 跆 拳道、 柔道等四項為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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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aside> 💡 提醒混合組的報名方式及雙人賽報名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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